这几天,除了姆巴佩的问题,网络上几乎都是在讨论一位遭遇不公的博主。此前已写过几篇文章,今天想再补充一些。生前声音微弱的人,离世后才被人关注,他们说的也许是真的。这位揭露电信诈骗园区的博主,失踪两年后并未以“因敲诈勒索被捕”的传言收场,反而迎来了他的死亡判决。命运以残酷的方式给予他清白:他所举报的刘忍已被押回国,而他却在2024年11月被冒充警察的人从惠州绑走,经历了严重的殴打和折磨,最终被遗弃在江西定南县的山上。三天后,村民发现时,他已无生命。
然而,“被看到”只不过是第一步。令人深感不安的,恰恰是行凶者的刑罚结果。一个为了公众发声、揭露境外电信诈骗的人,竟被跨省绑架并致死,而其直接行凶者最终却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。主犯赵冰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死缓。广东高院在二审中已明确指出,该案属于“境外电信诈骗引发的蓄意跨省暴力犯罪,社会危害性极大”,且赔偿谅解不会影响判决的轻重。虽然定性相当严厉,但结果却引发公众不解:在犯罪性质已被法院确认为“打压反诈人员”、检方声明是“境外电诈引起的暴力”的情况下,为何最终行凶者只面临死缓?
公众的不解正源于此。并不是不明白“死缓也是重刑”,而是搞不懂为何在明确的判定依据下,行凶者的刑罚仍能止于死缓。这说明审判细节的必要性——不是要否定判决,而是要探讨:定性里的“社会危害性极大”是否在量刑中得到了充分体现。 球盟会官网
值得注意的是,鉴定意见中提到的“其自身高血压对死亡具有一定促进作用,推荐作为次要死因。”从法律技术角度看,这影响的是罪名与量刑,但从常人角度看,这句话无疑是对受害人遭受暴力的某种淡化。暴力行为应该得到公正的评价,而不是被掩盖在技术性语言之下。暴力针对的正是一个为反诈事业发声的人,死亡的因果关系是否得到了完整的评估,公众对此保持高度关注。
此外,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“少校”至今仍在逃,其身份未被披露。虽然刘忍已被逮捕,但“少校”与赵冰之间的指令链在公开判决书中仍模糊不清。虽然赵冰被判死缓在司法上是有根据的,但在一个完整的正义叙事中,却显得过早地截断了故事。给“打压”的境外上线付钱、下达命令的人尚未全部接受审判,而赵冰面临的判罚依然只是在法律的表面。
徽剑案的审判细节应得到更多关注,其意义在于纠正人们对判决的愤怒情绪,真正引导追问的方向。死缓并非轻描淡写的三个字,而是在法律约束、因果关系判断和受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博弈中复杂的产物。然而,由于法律语言的特殊性,公众更需要看到这些语言是如何被解读和运用的。在界定“社会危害性极大”后,量刑是否真正落实了这个严厉程度?死因鉴定是否无意间为暴力行为提供了某种推卸责任的借口?未归案的“少校”是否算作对这一为公众发声而死的生命的完整交代?维特根斯坦曾说,谜并不存在。只要一个问题能够被提出,它就应当得到解答。徽剑被看到,使问题浮出水面;审判细节的可视化,确保回答不会停留在“死缓”这两个字上。一个社会如何看待反诈工作者,不仅在于他生前的声音,也在于他死后,那些为其沉默出资的人是否都将被追问到底。 球盟会官网